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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乘非法接送车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发布日期:2015-11-26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20141119日上午,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新机场连接路上发生一起拉沙大货车与一辆超载接送幼儿园孩子的小型面包车相撞事故,导致123伤,其中有11名儿童不幸遇难,教训惨痛。近年来,全国多次发生关于所谓“黑校车”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给许多家庭带来不幸和痛苦。而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黑校车”的非法营运,以及学生、家长或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常识缺乏,或因贪图“方便”或“价格便宜”而选择乘坐“黑校车”造成的。

  所谓“黑校车”,一般属于报废车辆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运送孩子的车辆(如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农用三轮车、四轮车、电动三轮车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测,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二是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由此不断引发交通事故;三是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管理部门的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家长朋友们!生命无价,平安是福。为了您的孩子安全和家庭幸福,拒绝学生乘坐“黑校车”是我们每一位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积极举报“黑校车”,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东海县教育局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