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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迎接2018年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7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关于切实做好迎接2018年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2-25 20:49:08 来源: 作者:安保办【  】 浏览:1239

 

关于切实做好迎接2018年学校安全风险防控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东教督〔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迎接专项督导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做到全面准确。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内所有完小、教学点、幼儿园自查自纠工作,登记造册整理好台账资料。
    二、开展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及责任人。   
    三、认真填写表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要求校长签字、填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时保质报送。
    四、提供真实材料。按照文件目录,提供本次专项督导相关材料,要求以本校规范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加盖公章,统一放入材料袋报送,本次督导所有材料于2月28日12:00之前,一律统一上报教育局安保办309室孙超主任处。
    五、做好迎检准备。按照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通知要求,各校切实做好迎接现场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自查表(一)上报材料目录(二)
3.检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