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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1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
 
2018-03-03 09:39:52 来源: 作者:安保办【  】 浏览:1429

 

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
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及全国“两会”期间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按照市教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连委教办【2018】5号)和县委会《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的通知》(东安【2018】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风险防控,夯实校园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类设备、设施、建筑物、校车、水电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教育局机关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
     二、排查方法
     根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此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月活动采取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方法进行。各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要确保检查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自查全覆盖,凡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跟踪落实整改,一件一档、闭环管理,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学校在排查过程中,要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将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要通过安全知识讲座、班队课活动、国旗下讲话、安全宣传栏、召开家长会、家校通安全提示等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要开辟校园安全宣传专栏,并利用家长QQ群、微信群等平台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强化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培育安全文化;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相关宣传告知家长,并让家长签字确认后上交回执。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3月份,各校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检查:要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查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明确岗位职责;要查校园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立即整改;特别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包括实验室各种危化药品以及各种易燃易爆药品等)、食堂的房屋检查,细化电路、电器、消毒设备、消防、照明、体育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备;要严格校园警务室和校门管理,防止校园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各校要落实专人制定计划,通过发动群众、积极预防、严查隐患,对涉及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大规模、拉网式全面排查,并认真规范做好相关文字记录,认真填写《东海县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登记表》(附件1)。
    (三)抓好隐患排查重点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月”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学校安全管理漏洞排查。各校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漏洞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更要抓住以下几个环节: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防不法分子侵害;学生夜间入厕的安全问题;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处置;夜间值班和巡逻制度落实等。
    二是学校校舍、建筑施工和高危地段隐患排查。各校在此次大检查活动中要组织人员对学校用房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严重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情况;学校建设工地堆放的建筑材料要与学生活动场地隔开,做好高危地段的监控工作。 
    三是火灾火险隐患排查。各校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火险隐患的排查,认真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消防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是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严格把好食品安全烹制过程关、成品入口关,凡是不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要求的学校食堂,要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食品事件发生;要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和学校饮用水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工作,坚决执行食品的采购、试尝、留样等登记制度;同时,各学校要加强与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园传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五是以“安全出行”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全面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要教育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途中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自觉克服骑车吃东西、看手机、听音乐等陋习,培养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良好习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要加强学校接送车辆的管理,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校车管理相关规定和市、县校车使用管理规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六是以“安全疏散”为主题的防踩踏隐患排查。各校要在日常安全教育中突出教育重点,并因地制宜设计安排好相关安全活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已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要求,自3月起,要做到各中小学、幼儿园每月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各校还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学生下课、下晚自习和集会时间段的安全管理。在学生集中下楼梯时,学校必须有值班老师组织疏导,尤其是学生通道和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学校,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确保学生下楼梯的安全。在学生晚自习下课前,学校必须有负责领导和值班教师进行巡查、疏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县委教工委成立由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刘晋任组长,分管领导李艳任副组长,各学校负责人和县教育局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保办,由许光海同志任主任。县教育局实行领导分片包校挂钩负责制,对所包学校实行分片挂钩负责、层层盯守。各校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周密制定计划和相应的工作措施,细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校负责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消除工作。各学校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局机关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工作由安保办负责督办。
    (三)严格措施,深入推进。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是降低隐患存量、减少事故发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县教育局将把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各学校也要将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到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去,以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值守,按时报告。各学校要认真对校园风险进行研判,强化预测预警,全国“两会”期间,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
    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因排查不力未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酿成责任事故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东海县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登记表》(附件1)、《东海县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东海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附件3),连同“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方案、总结于3月23日前报送县育局安保办,联系人:于班,联系电话:87800726,电子邮箱:jyjabb@126.com
    附件:1、东海县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登记表
    2、东海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3、东海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东海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