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东海高级中学食堂超市经营暂行规定
一、食堂经营范围及时间:
1、合同约定的自己加工食品及特殊情况下经审批的外购食品。
2、严禁销售凉皮、凉面、凉拌食品、油炸食品、四季豆、青皮红肉鱼类、发芽马铃薯、豆浆饮料等高危食品。
3、严禁对外转租分租窗口。
4、食堂严禁在三餐之外出售食品,早上8:30之后、中午1:30之后、晚上7:00之后必须锁西门(一食堂除外)。
二、超市经营范围:
1、合同约定的生活用品、文具用品及带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水果等。
2、超市严禁出售自己加工制作的炒菜及食品。
3、严禁对外转租分租窗口。
三、违反经营范围及时间处罚规定:
食堂超市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查实第一次处罚20000元,第二次戒免谈话并处罚50000元,第三次终止合同。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