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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海高级中学预防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2016-09-28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为防止校园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有效地作出相应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保障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用餐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学生在校期间在校食堂可能发生的一切食物中毒事故。

二、食堂中毒事故的预防

1、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教育广大学生不买学校门外流动摊点出售的食品,不买无证食品,注意饮食安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从严要求,严格监督,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环节、所有流程上安全无事故。努力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

3、定期邀请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严把食品进货关、验收关。对所有食品原料实行统一定点采购制度。对米、面、油、肉、鱼、调味品等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从源头上把好食品的质量与安全。并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安全协议。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实行严格的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否则将给予违规者一定的经济处罚。

5、加强对食堂的卫生安全检查力度,检查结果直接与奖金挂钩,奖优罚劣,当场兑现。

6、加强对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和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三、成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统一领导和应急指挥工作。

组长:  赵鑫军

副组长:葛其连、卢佰选、陶明林、

组员:  王正奇、王毅、张振洲、邱夫建、单昕建、马玉录、郭友刚、张伟、范文哲、桑连周、扈守卫、孙和平、张新华、王教支、唐春梅、赵金。

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情况报告:

1)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第一知情人应以最快捷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请学校医务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简单诊治。

2)立即通知县卫生监督所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做好抢救准备。如果情况严重,直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请120救护车予以急救。

3)立即通知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的发展,并研究制定事故处理的具体措施。

4)领导小组尽早向县教育局、卫生局、县政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食物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救治医院地点、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等。

2、保护现场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人员,组织力量送到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安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封存所有餐厅食品,将封存有关食品及时取样送检,并将食堂理办公室每天统一提取的各餐厅的食物样品全部送县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5)保留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6)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取证,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

3、紧急救援

1)立即护送中毒人员去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全程了解病情动态,随时与急救指挥人员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行为。

4、后勤保障

1)尽力做好救治、现场控制的联络和车辆安排等后勤支援工作 。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和安排工作。

3)负责中毒人员的生活保障。

以上为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旦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按预案执行,学校食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总体协调,各部门全力以赴,相互配合,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报警电话:110       

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12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科:87299110

局艺体卫科:  051887237870 

校长室电话:  0518872898189001    0518872890059005    

总务处电话:  0518872889229018    0518872890139015    

政教处电话:  0518872886319010

 

 

 

江苏省东海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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