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教普法办〔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
一、竞赛方式和起止时间
竞赛主要根据《规定》相关内容命题。试题和答题纸在《中国教工》杂志2012年第4期刊登。试题和答题纸可以复印。参赛者请于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参与奖1000名;另设组织奖若干名,由竞赛举办者根据各地、各学校组织参赛情况确定。各等次奖金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参与奖为价值50元的纪念品。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奖品、奖金和证书将于2012年11月底前通过邮局寄送获奖者。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希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教育工会组织,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广大教职工踊跃参加竞赛,推动学校和教职工深入学习《规定》,把握其精神实质,促进《规定》的贯彻落实。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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