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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7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连工发[2012] 42

关于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和时代精神,以劳模先进人物引领全市职工积极投身沿海开发主战场、唱响创先争优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市总工会将在“五一”期间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4月上旬―5月中旬,历时一个月。

二、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将以“弘扬劳模时代精神,争当沿海开发先锋”为主题,以各类新闻媒体和舆论阵地为媒介,集中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时代精神,引领广大职工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在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中建功立业。

三、宣传内容

(一)系列活动宣传

1、开展“学习劳模先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劳模先进,实践“三创三先”精神的典型事迹,宣扬我市各级劳模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

2、开展“百名劳模风采展”宣传素材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150名左右各级劳模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照片资料等。

3、开展“学习雷锋车精神,争当首席好员工”活动,在全市工会系统中营造学习“雷锋车”组精神的浓厚氛围,打造高素质职工队伍。

4、组织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比推荐投票活动,选树培育并推荐评比全市职工队伍中的先进典型。

5、开展第九届“省十佳文明职工”宣传、投票工作。

6、开展劳模评选宣传工作。

(二)文字媒介宣传

1、以《江苏工人报》设立的“学习劳模先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专题栏目为平台,选择2名以上劳模采访报道。

2、在《连云港日报》开辟“劳模风采”栏目,一个月内每天以图文并茂形式介绍1名劳模先进人物事迹。

3、《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新闻稿件报道,连续采访报道我市劳模评选工作和劳模先进人物事迹。

4、在港城工运专辟“劳模风采”专栏,集中宣传我市劳模评选工作和劳模先进人物。

5、编发《工会工作通报》劳模专辑,及时反映通报各地劳模工作动态。

(三)可视媒介宣传

1、连云港电视台《人物专访》和电台《工会之声》栏目,宣传报道我市各行各业的劳模先进事迹。

2、连云港有线电视网络“开机屏幕”和“滚动字幕”宣传。

3、连云港政府网(http://www.lyg.gov.cn/)和机关家园网站(http://www.jgjy.gov.cn/),设置宣传窗口或栏目链接。

4、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lygzgh.org/)开辟“劳模之星”展示栏,增设劳模资料、劳模动态、劳模管理服务等栏目。

5、手机公益短信宣传。(每日不少于一条)

6、社会橱窗宣传,张贴劳模事迹宣传画和宣传口号、标语。

四、活动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劳模宣传月”活动,围绕市总工会的总体活动部署,尽快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黑板、条幅等新闻媒体和舆论阵地,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劳模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至少悬挂12块宣传标语或条幅;要通过举办摄影展览、开展主题演讲、组织参观交流等多种宣传活动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劳模精神;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借助各方媒体资源和宣传手段,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劳模宣传格局。

各有关单位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总工会通报交流,53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联系方式:市总工会宣教部(85400644  lygzghxjb@126.com);市总工会办公室(85414642  lygzghbgs@163.com

 

附件:“劳模宣传月”宣传口号和标语

 

 

2012329

  

主题词:劳模宣传月  活动  通知

抄报:省总工会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329日印发
附件:

 

 

“劳模宣传月”宣传口号和标语

 

 

“劳模宣传月”主题:弘扬劳模时代精神

争当沿海开发先锋

 

“劳模宣传月”宣传口号和标语:

1、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

2、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

3、向劳动模范学习 向劳动模范致敬

4、学习劳模 尊重劳模 关爱劳模 争当劳模

5、劳模光荣 工人伟大

6、劳动者最伟大  劳动者最光荣  向各行各业劳动者致敬

7、工人阶级伟大   劳动神圣光荣

8、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9、建功十二五  劳模展风采

10、弘扬劳模时代精神  争当沿海开发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