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连工发[2012] 42号
关于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和时代精神,以劳模先进人物引领全市职工积极投身沿海开发主战场、唱响创先争优主旋律,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市总工会将在“五一”期间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上旬―5月中旬,历时一个月。
二、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将以“弘扬劳模时代精神,争当沿海开发先锋”为主题,以各类新闻媒体和舆论阵地为媒介,集中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时代精神,引领广大职工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在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中建功立业。
三、宣传内容
(一)系列活动宣传
1、开展“学习劳模先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劳模先进,实践“三创三先”精神的典型事迹,宣扬我市各级劳模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
2、开展“百名劳模风采展”宣传素材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150名左右各级劳模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照片资料等。
3、开展“学习雷锋车精神,争当首席好员工”活动,在全市工会系统中营造学习“雷锋车”组精神的浓厚氛围,打造高素质职工队伍。
4、组织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比推荐投票活动,选树培育并推荐评比全市职工队伍中的先进典型。
5、开展第九届“省十佳文明职工”宣传、投票工作。
6、开展劳模评选宣传工作。
(二)文字媒介宣传
1、以《江苏工人报》设立的“学习劳模先进,弘扬三创三先精神”专题栏目为平台,选择2名以上劳模采访报道。
2、在《连云港日报》开辟“劳模风采”栏目,一个月内每天以图文并茂形式介绍1名劳模先进人物事迹。
3、《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新闻稿件报道,连续采访报道我市劳模评选工作和劳模先进人物事迹。
4、在港城工运专辟“劳模风采”专栏,集中宣传我市劳模评选工作和劳模先进人物。
5、编发《工会工作通报》劳模专辑,及时反映通报各地劳模工作动态。
(三)可视媒介宣传
1、连云港电视台《人物专访》和电台《工会之声》栏目,宣传报道我市各行各业的劳模先进事迹。
2、连云港有线电视网络“开机屏幕”和“滚动字幕”宣传。
3、连云港政府网(http://www.lyg.gov.cn/)和机关家园网站(http://www.jgjy.gov.cn/),设置宣传窗口或栏目链接。
4、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lygzgh.org/)开辟“劳模之星”展示栏,增设劳模资料、劳模动态、劳模管理服务等栏目。
5、手机公益短信宣传。(每日不少于一条)
6、社会橱窗宣传,张贴劳模事迹宣传画和宣传口号、标语。
四、活动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劳模宣传月”活动,围绕市总工会的总体活动部署,尽快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黑板、条幅等新闻媒体和舆论阵地,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劳模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至少悬挂1―2块宣传标语或条幅;要通过举办摄影展览、开展主题演讲、组织参观交流等多种宣传活动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劳模精神;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借助各方媒体资源和宣传手段,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劳模宣传格局。
各有关单位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总工会通报交流,5月3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联系方式:市总工会宣教部(85400644 lygzghxjb@126.com);市总工会办公室(85414642 lygzghbgs@163.com )
附件:“劳模宣传月”宣传口号和标语
主题词:劳模宣传月 活动 通知
抄报:省总工会
连云港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印发
附件:
“劳模宣传月”宣传口号和标语
“劳模宣传月”主题:弘扬劳模时代精神
争当沿海开发先锋
“劳模宣传月”宣传口号和标语:
1、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
2、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
3、向劳动模范学习 向劳动模范致敬
4、学习劳模 尊重劳模 关爱劳模 争当劳模
5、劳模光荣 工人伟大
6、劳动者最伟大 劳动者最光荣 向各行各业劳动者致敬
7、工人阶级伟大 劳动神圣光荣
8、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9、建功十二五 劳模展风采
10、弘扬劳模时代精神 争当沿海开发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