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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签证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7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签证验证工作的通知

2015-12-17 17:25:48 来源:{} 作者:进修学校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连教办师【20156号)和东海县人社局职称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东职称办〔2015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签证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1223-2016年1月7,各校按日程安排报送(附件1)

二、培训系统学时录入要求

1.凡是通过系统报名的项目,不需要再次录入学时,系统里自动录入。(如:全员培训项目、校长培训、班主任培训、青蓝课程、双百培训、名师送培、新教师培训等)。

2.不能重复录入。

3.校本培训:学时为18学时,学校在系统里上传校本培训计划,县审批后,再由学校录入学时,县审定后即可。

4.其他学时录入,各校管理员操作。录入时,教师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各校要把好关,不得造假,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今年系统内录入的学时必须是2015年度取得的,以证书的日期为准。2015年以前的学时暂不录入。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材料有效时限:20151120151231

2. 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证书上填写的学时要与系统里一致。(主办单位:东海县人社局;办学单位:东海县教师发展中心;学习形式:业余培训;签审证时间:前后时间填写统一,2015.12)。继续教育证书编号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填写。

3.签验证时,各校要上报系统内补录学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各单位要一次性收齐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书,集中办理签验(不接受个人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5. 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在现单位签验证(系统内人员签验证工作由本校负责)。

6. 签验证时,各校上交<承诺书>,个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2)。

7. 系统内不在本单位工作的教师汇总表(附件3)。

四、参加人员及合格线

1. 参加签验证人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截止2015年底,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者,证书可以不签(需晋升职称者除外),但系统学时必须录入。因工致伤、致残及因患重大疾病而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缓签。

2. 合格线: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均需达到72学时。

东海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海县教师发展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