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学校微信

  |  

当前位置:教育科研 > 课题研究

连云港市个人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14-10-15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个人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确保个人课题研究过程的科学规范,增强教师个人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旨在以教育教学中迫切解决的问题和教学经验提升为切入点,借助教育理论、教学经验和专业技术手段,在较短的时间内探究问题解决的方法和经验提升的途径。以小切口、短周期、自主灵活为特色,引导教师树立问题研究意识,掌握基本的教育研究方法,更新和完善知能结构,提高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二、过程管理办法

    1.研究周期

    “个人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原则上每年11-12月份为申报立项阶段,次年12月份为结题评审阶段。课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不能延期。

    2. 管理网络

    建立连云港市个人课题QQ群,由市教科所负责管理;县区教科室、直属学校建立相应的个人课题QQ群,分别管理各自区域内的个人课题。

具体要求:县区教科室、直属学校分别建立QQ群号后,即加入连云港市个人课题QQ群,利用QQ群对所辖区内课题进行过程性管理,所需上传材料必须以县区教科室、直属学校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传至连云港市个人课题QQ群的相应群共享中,以便统一管理。

    3.任务要求

    个人课题主持人需自主研究,在研究周期内,按时完成市教科所提出基本的阶段任务要求。

    一是在批准立项一个月内上传研究方案;

    二是研究期内必须读完一本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育专著,每学期上传不少于一篇独立撰写的读书笔记;

    三是每学期上传独立撰写的一篇课堂教学或教育案例分析;

    四是研究周期内最后一个月完成结题报告上传,并提出结题申请。

    4.专题活动

    各县区、直属学校,每学年举行与课题相关的读书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成果展示活动不少于1次(活动必须在县区、直属校等网站上报道);县区学校,每学年举行与课题相关的读书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成果展示活动不少于1次(活动必须在县区、学校等网站上报道);市教科所每年举行个人课题培训、读书交流、个人课题成果展示等活动不少于4次(县区、直属校自主申报,择优展示)。

    三、结题鉴定办法

    个人提出结题申请,各县区(直属学校)根据《个人课题结题等级评定表》组织结题鉴定工作,报市教科所审批,合格者颁发《连云港市个人课题结题证书》。不合格的,不予结题,自动撤销。

    四、优秀个人课题评选

    研究周期结束,县区教科室、直属学校根据结题鉴定情况推荐优秀个人课题,上报市教科所,县区推荐数不超过当年课题立项总数的10%,直属学校不超过20%。市教科所组织专家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课题,直接滚动为市教育科学规划中长期课题,继续研究1年,经结题鉴定合格者颁发市教育科学中长期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五、附则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管理部门将撤消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的;

    4.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要求的;

    5.他人代笔,他人代为研究的;

    6.违反课题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况。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科所负责解释。

 

附:

个人课题结题等级评定表

项目

上传时间

数量

        等级

合格

不合格

课题研究方案

批准立项一个月内

1

 

 

 

读书笔记

分别于510月份底

2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分别于510月份底

  2

 

 

 

课题结题报告

课题结题前

一个月

  1

 

 

 

申请

结题条件

1.主持人必须参加1次校级以上的课题活动;

2.各个项目等级评定必须全部合格;

3.课题结题必须要有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获奖(县区级及以上)或发表。

 

注:各县区、校推荐优秀课题必须等级评定各项内容均为优秀,至少参加市级培训1次,并有2篇与课题相关的文章发表于主流期刊,或者1篇发表于主流期刊、1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