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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5年市个人课题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2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个人课题建设标准与过程管理要求(试行)》精神,现要求每位课题主持人上报2015年市个人课题结题报告。具体事宜如下:

   一、以校为单位,统一于20151126前上报电子稿(信箱号码:dhxjks@163.com)。格式要求是:每校设一个文件夹,名称为“(学校名)市2015年度个人课题结题报告”,文件夹内部每人再设一个word文档,名称一律为课题批准号加姓名加结题报告,如“GR-2015-001-徐彩虹-结题报告”。标题3号黑体,标题下面居中写作者姓名,4号楷体;正文小4号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小4号黑体,二、三级标题小4号楷体加粗;字数不少于4000

   二、为便于统计,各校上报电子稿时,一定在“主题”栏写清名称,即“××(学校名)2015年度市个人课题结题报告”。

   三、每位课题主持人一律在原申报单位上报。各校教科室主任要及时通知到位,及时统计汇总,按时上报,在上报时,未上报材料的课题主持人要注明未上报人员姓名和原因。

东海县教育局教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