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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5年度市个人课题上半年课堂教学或教育案例分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8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个人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连教科所[2014]6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市个人课题主持人上半年需上交一篇课堂教学或教育案例分析。具体事宜如下:

   一、必须独立撰写,杜绝抄袭。

二、以校为单位,统一于2015年5月20日前上报电子稿(信箱号码:dhxjks@163.com)。格式要求是:每校设一个文件夹,名称为“(学校名)市2015年个人课题上半年课堂教学或教育案例分析”,文件夹内部每人再设一个word文档,名称一律为课题批准号加姓名加上半年课堂教学或教育案例分析,如“GR-2015-001-徐彩虹-上半年课堂教学或教育案例分析”。案例标题3号黑体,标题下面居中写作者姓名,4号楷体;正文小4号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小4号黑体,二、三级标题小4号楷体加粗;字数不少于3000

三、为便于统计,各校发送时务必在“主题”栏中写清文件名称,即“(学校名)市2015年个人课题上半年课堂教学或教育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