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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连云港市2016年度“个人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3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青年教师教科研素养,提高教师研究能力和水平,鼓励中青年教师研究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市教科所2016年度“个人课题”申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青年教师(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教研、科研人员),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选题要求

1.选题要具有针对性,针对自己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主要包括学生个案研究、学科教学研究以及调查研究。

2.选题切口要小。一个问题、一种现象、一个学生、一种方法、一次活动等,均可以作为“个人课题”研究对象。

3.选题内容要符合自己的特长以及结合个人的工作实际。

三、研究周期

“个人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16年度“个人课题”申报时间为201511月―12月,研究时间为20161月至201612月。

四、申报程序

1.校级推荐  

凡欲申报“个人课题”的老师填写《连云港市2016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连云港市2016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课题的问题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开展培训评审推荐工作,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县教科室。各单位于1210日前打包(文件夹名称为某学校连云港市2016年度个人课题申报材料)上传《连云港市2016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书》(每个人文档名称为编号-姓名-评审书,文件夹名为某学校评审书),《连云港市2016年度“个人课题”申报评审表》(每个人文档名称为编号-姓名-评审表,文件夹名为某学校评审表),《某学校连云港市2016年度“个人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于dhxjks@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县教科室初评    

县教科室对学校推荐的“个人课题”进行复评,并将复评出的90项优秀“个人课题”于1220日前报市教科所。凡市未立项的课题经评审合格的均作为县级课题立项(县级课题不在单独申报)。

3.市级终评

市教科所组织专家实行匿名评审,并于1231日前公布评审立项结果。

五、申报项数及操作要求

1.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校申报数不得超过教师数的2%

2.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表格编号要一一对应。

3.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个人课题申报工作,严禁抄袭,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