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连教科〔2012〕21号文通知要求,现将统计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教科研成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执行。 一、统计内容 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发表的论著、论文。 二、具体要求 1. 统计范围 (1)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个人专著(参编的除外); (2)在市教科所推荐的教育类主流期刊(含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和《连云港教育》上发表的论文(见附件二、三); (3)在教育类主流期刊推荐目录以外的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 2. 统计时限 始于2011年12月,截止于2012年11月底。 3. 材料报送 (1)各校要认真统计并按照论著、主流期刊(含核心期刊)、一般期刊、报纸四种类别的顺序填写表格(见附件一),并将论文复印件(杂志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按照表格顺序整理。 (2)是核心期刊的在备注栏内打“★”(核心期刊以2004、2008年北京大学核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见附件三)。 4. 报送时间 2012年12月15日前将表格(文稿及excel电子稿)和论文复印件一并报送县教科室。 各统计项目是教科研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年度考评学校的重要依据,凡填报信息不详者不予计分,请各校教科室务必认真统计、仔细填写、按时报送。 东海县教育局教科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