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学校微信

  |  

当前位置:教育科研 > 上级文件

关于评选2013年度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0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校:

2013年省、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决定评选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要求

(一)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及名额:县教育局师资(人事)部门和承担省、市级培训项目的培训基地单位。全市拟评选20个左右,每县限报3个。

评选条件:

1.培训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所有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的学员选派、网上报名、学员考核、网上问卷等工作。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学员参训率达100%

2.积极承担省市级培训项目,培训组织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培训学员选派及时准确,无缺席情况。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有力,管理规范有序,主动配合市做好参训学员管理工作。

3.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培训任务,培训方案上报与实施、学员报名与管理、课程评价与统计、简报上传与新闻报道等工作,均能按时高质量完成。

4.县区、学校本级培训项目方案有特色有创新,与省市项目互为衔接与补充,培训形式灵活多样有针性,培训组织科学合理,取得实效。

(二)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及名额:县教育局有关职能部门及承担省市级培训任务的基地单位工作人员、在省市级培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辅导员、管理员。全市拟评选60人左右,每县限报5人;承办省级培训项目的基地单位,对照条件,按项目各推荐2人。

评选条件:

1.从事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2年以上,热爱教师培训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创新,实绩突出。

2.准确、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上报下传材料数据及时准确无差错。

3.承担的省级培训项目积极主动,所带班级、团队的过程监测数据及最终结果在全省处于前三名位置。

二、评选办法

1.培训工作先进单位,按照条件标准自主申报,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先进个人由基地单位和教育局推荐。

2.组织专家初审材料,对照评选条件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实绩,评比遴选。

3.报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稿各一份)于20131225日前报教育局师资科,电子邮箱:dhxjyjszk01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