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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4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教育局文件

连教办师〔20141

 


关于做好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港城名师工作室:

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运行三年来,较好的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有效带动了相关学科建设,促进了骨干教师的群体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港城名师工作室”向更高水平、更高目标前行,始终保持健康发展的活力与动力,根据《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对“港城名师工作室”进行周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年经市教育局命名成立的28个“港城名师工作室”。

二、考核依据

市教育局依据《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协议书”对各工作室进行考核;各工作室主持人依据“实施方案”和“成员协议书”对所有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规定项目和特色项目两部分。规定项目考核按照实施方案和协议书开展,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与规划、运行过程与实施、培养结果与呈现、成果推广与运用等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见《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周期考核量化评分表》。

特色项目考核指工作室在规定职责外,自主开展富有特色并取得较大影响的活动项目或成果。

四、考核办法

采用自我评价、交叉互评、专家评估等形式,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实地考察等办法进行。

1.自我评价:各名师工作室根据实施方案和协议书的规定要求,撰写周期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对照量化考核评分表,自评打分。总结要详实具体,打分要实事求是。

2.交叉互评: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抽选部分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工作室成员代表,对本工作室以外的其它港城名师工作室进行量化打分。

3.专家评价:以抽查的方式,组织专家组现场考察工作室活动、查阅上报考核的佐证材料、召集工作室成员座谈会。采用电话调查的方式进行工作室成员满意度调查。

4.综合评估: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室自我评价、交叉互评、专家评价三方面的得分情况,按比例计算出最终得分,并参考年度考核成绩,给出周期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综合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综合评估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经市教育局发文确认,进入第二周期运行,并按综合评估成绩分档次发放第三年度工作奖励经费。凡综合评估不合格的,摘牌停止运行,不再发放工作经费。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工作室成员的考核工作。各名师工作室要根据实施方案和协议书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制定适合本工作室特点的考核细则,加强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过程业绩,适时调整补充工作室成员。

2.实事求是做好工作室自评工作。认真对照《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周期考核量化评分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数据,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凡存在弄虚作假的,即定为综合评估不合格。

3.及时上报相关考核材料。所有支撑佐证材料,按评分表的顺序要求,分类整理,存放本工作室,备查。本次考核采用网络评审办法,请细化评分表填写内容,确保无误。

请在320日将《连云港市“港城名师工作室”周期考核量化评分表》(纸质、电子稿各一份)报送市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5822163,电子信箱:lygjyjfj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