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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1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点击省规划办网站(http://www.jssghb.cn)相关链接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认真查阅相关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

  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评审费,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须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十二五”课题,成果限定在201111日—20151231日期间)。已获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的成果,由省规划办推荐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认真核查申报材料,将审查合格的纸质材料报县教科室1012室,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县教科室邮箱dhxjks@163.com

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2016 6 13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