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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社团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8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了配合“晶都名师”培养,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专业素质。经研究,拟成立以学校为单位的“学术社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以“晶都名师”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为主体,鼓励第三层次和学校骨干教师参与,教科室主任为学术社团负责人

二、活动内容

1、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更新教育理论知识

2、举办学术讲座、组织撰写学术论文、编印信息资料

3、开展阶段性成果展示及交流活动

三、具体要求

1对照研修目标,制订课题研究方案。骨干教师确立专业发展目标

2、学术社团人数不低于教师数5%,提倡多学科融合

3、各校制订本学期活动计划(阶段性成果交流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