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晶都英才、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暨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在全县开展“2017年度晶都教育英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东海县第二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2、2016年已经被评为“晶都教育英才”的不在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和丰富经验,在全县教育教学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名师成长工作室活动中,积极主动,起到带头作用。教育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县或市内有较大知名度。
三、推荐申报
按照个人自报、单位推荐的原则,统一由各校推荐申报。申报个人须填写评选表彰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申报“晶都教育英才”须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奖励及荣誉证书、技术技能水平或主要技术成果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2寸证件照和工作照各一份。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月22日下午15:00前报送县教育局师资科209室。
电话:87800717 邮箱:dhxjyjszk@163.com
附:推荐表
东海县教育局师资科
附件1
东海县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推荐表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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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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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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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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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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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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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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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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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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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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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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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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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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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岗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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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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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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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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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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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审 情 况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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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情 况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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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情 况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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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注:A4纸正反面打印,交一式两份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