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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教科研、读书活动和博客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5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2017年,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论文写作、读书及博客建设活动,教育科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育科研的积极性,促进新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教育科研工作、读书活动及博客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参评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良好。
    2.主持研究省市县级教科院(所、室)及以上课题(2017年在研或结题的)。
    3.论文发表或获奖。2017年在教育主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市公布的论文界定范围为准)或在2017年获省“师陶杯”“教海探航”“教育管理”及市“五四杯”论文评比中获奖。
    (二)名额分配
    2017年度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1.根据评选标准,个人申报。
    2.申报人填写《2017年度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师德、课题、论文和其它教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材料目录(见附件3)。
    3.学校负责申报人相关佐证材料真实性的审核。
    4.由各学校先行组织评选。学校根据名额分配,择优上报,局组织评审确定表彰人选。
    5.2017年获省“教海探航”特、一、二等奖,获省“师陶杯”“教育管理论文”特、一等奖,获市“五四杯” 一等奖的教师即为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不占用学校名额,也不用填表。
    二、关于读书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中国教育新闻网》主办的“全国教师暑期阅读随笔”征文活动,并已上报读书征文。
    2.在2017年度读书节活动中表现突出。热心推动教师或学生读书,带动更多的教师读书研究,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读书竞赛活动获优秀成绩等。
    3.积极参加论文评选活动,2017年在县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或参加县级及以上专业论文评比中获奖)1篇以上。
    4.读书心得体会、读书通讯被《东海县教师读书通讯》或其它媒体刊用。
    5.其他条件:是单位读书活动积极分子,每年读书达一定数量;注重读书与研究相结合、读书与工作相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果优;在学历进修、教育研究、论文写作、个人博客、学术讲座等方面有鲜明的个性。
    (二)名额分配
    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读书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1.自主申报。各校在教师中宣传读书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4),按照评选条件顺序整理申报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5)。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评审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
    3.评审表彰。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荐上报对象,对照条件进行评审,确定表彰人选。
    三、关于博客建设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2017年教育博客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1.2017年在连云港教育博客上发布文章40篇以上,其中,原创文章不低于20篇;
    2.2017年在连云港教育博客上发布文章30篇以上,其中,原创文章不低于15篇,且至少有1篇精华文章;
    3.负责学校博客群管理工作,且至少发布20篇博客文章,其中,原创文章不低于10篇。
    (二)名额分配
    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博客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1.自主申报。各校在教师中宣传博客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6),按照评选条件顺序整理申报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7)。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评审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上报时要提供博客注册名、博客网址,年度个人发布博客的总篇数、原创篇数,不提供者不参评。
    3.评审表彰。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荐上报对象,对照条件进行评审,确定表彰人选。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2018年1月30日前由学校统一将个人申报表、个人申报佐证材料及学校评审汇总表(见附件8、9、10)纸质稿报送县教科室1009室,附件8-10电子稿同时发至邮箱:dhxjks@163.com。各校要严格按参评基本条件组织评选上报,不符合条件不得上报,各项表彰不得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