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与法同行
尚文佳
法,千百年来一直围绕在我们身边;法,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与法同行。
“焚书籍,坑儒生。”一统钱币经济兴,统一文字盛;改革变法,严刑峻法…….自秦始皇一统天下以来,中国的历史就与一个“法” 字息息相关。国兴,因之;国亡,亦因之。西汉武帝独尊儒术,却也只是外儒内法,终是靠一个“法”字治理天下。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一步步加强,“法”字更是融入的中华民族的血脉……
法,是祖先在千年前在我们血液里刻下的印迹,只是,在遥远的封建王朝,“法”只是一人之法,而非天下之法。
黑暗终将远去,黎明终会来临。随着1949年天安门城楼上的一声庄严宣告,中国终于由“法治社会”走向了“法制社会”,一字之差,却终于让这在我们血液里流淌了千年之久的法为公民所普遍享有。古老却又熟悉,自由又有所制约。
在我们为这来之不易的平等、民主、自由欢欣鼓舞之时,生活在法制社会的我们,就更应学法,守法,懂法,用法。
也许我们对法律并不精通,也无法像律师一般背出法律条文,但只要我们严于律己,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遵守校纪校规,就一定可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然而,也许是受到中华民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和为贵思想的熏陶,更多的时候,并非我们不守法律,而是自己受到了不法分子的侵犯,却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就更是一个不懂法的表现。
还记得前些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三鹿奶粉事件。试想,如果有人在孩子稍有不适时就拨打12315举报,也许就不会有那么的无辜的婴孩离开;作为高中生的我们,在看见那些欺诈勒索的不法青年时,更要不畏恶势力,敢于向老师和公安局举报,唯有如此,不法分子才不会继续猖獗,我们自身的权益才会得以维护。
在人人拥有平等法律权利的当今社会,我们要守法、用法,让法律不在遥远,与法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