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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征文

发布日期:2012-09-11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法律伴我行

高二(18  李玲玲

人是自由的,且罗素说过“人的可贵在于人的思想。”思想的自由支配着人们无拘无束的行为,仿若生活中是无限延伸而无界限。这也必然导致一个人杂乱无章的社会。

思想道德的底线往往约束了部分人的行为而不能普遍作用于人。所以古者圣人便已有了“以法治国”的主张。法家以韩非子和商鞅为代表,他们以外在而客观的束缚―法,来严整封建秩序,从而弥补了道德的约束力的主观随意性。

黄宗羲曾提出建立“天下之法”以固天下秩序,由此可见先人的法律意识已明显区域形。

从起初的公式式法律,到如今的法律公众化、普遍化。无一不透露着法的无比的神圣与不可违性。青少年心智难以主控自己的行为,因而法律是社会必不可少的客观底线。一旦人们触犯了这些,法律必然回以最无私残酷的惩治责罚。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将自己的生活画了个圈,并赋予它们特定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也就变成了制约我们的一个个因素。但法却俨然是刀剑上的铁律。人们常以无视和轻佻的态度去挑战权威,而往往致使自己陷于血训之中。

无形中,我们看不见摸不到它们。就好象我们的思想只能由自己感知,但它们却是真实的存在。一个人的一天可以认为是沿着法律这条线走的,却不曾真正触到它本身。就好像面对偷窃,你的内心是渴望着金钱的诱惑,但思想却在极度的挣扎,当最终理智立于上方时,我们眼中的你任然是位守法公民,但你却真实与法有了一次亲密接触。

每每意识的挣扎都归宿于残酷的现实。因为你知道法律已经深入骨髓,它已知成为你言行举止中必须考虑的因素。现在,我们说法律伴我行。倒不如说我们的世界限于法律范围,这倒是真真正正的我与法律形影不离了。

既然这沉重的准绳将我们逼得有些心惊,倒不如转而主动地漠视它的冷面,熟稔地拍着它的肩说“HI!,老兄,今生路上有你,我不是一个人。”